请根据冀教科文卫工〔2024〕14号文件、我校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定办法(试行)组织好本年度“一日捐”救助金和教职工困难补助的申请工作。
一、符合“一日捐”救助条件的,首选申请“职工互助一日捐”补助,请填写《河北地质大学工会"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
二、不符合“一日捐”条件的其他困难教职工,可以申请我校教职工困难补助,请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三、请将【纸质版申请表、证明材料】于2025年11月21日前报至校工会。“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4806490@qq.com
证明材料包括:
1.职工本人:
(1)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
(2)经医保报销后住院费收费票据复印件;
(3)申请表和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2.职工无工作的配偶、父母:除上述“职工本人”各项外,提供职工本人单位工会调查后出具的无工作调查证明。
3.职工未成年的子女:除上述“职工本人”各项外,还须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和子女户口页复印件;成年后需提供所在正规全日制学校的在读证明
相关文件请在校工会网站——法律规章中查看,链接如下:
冀教科文卫工〔2024〕14号 /system/go.jsp?treeid=1021&apptype=content&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m=wbnewsid%3D2422
职工困难补助评定办法(试行)/system/go.jsp?treeid=1020&apptype=content&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m=wbnewsid%3D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