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科文卫(教育)工会、教育局,省直机关工会,直属高校工会: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之际,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高等学校师德建设有了指导性文件。为了更好学习宣传并实施好《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和改进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省教科文卫工会、省教育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继续评选表彰一批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 默耕耘、无私奉献的河北省“三育人”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
表彰名额:从各地各单位推荐的240名候选人中,评审产生220名先进个人。省属高校按照属地原则推荐,其中,工会关系隶属省教科文卫工会的高校直接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敬业爱生。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5、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做出了贡献。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
6、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三、评选要求
1、先进个人重点在基层和教学第一线推荐。其中,推荐的一线教师人选不得低于评选总数的80%。
2、评选工作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经各市教育局、教科文卫(教育)工会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和教科文卫工会评审。
3、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填写《河北省“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1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供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纸打印1式5份。请务于2012年5月30日前报省教科文卫工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请各地各单位将所推荐候选人进行排序。
四、评审办法
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工会联合组成全省“三育人”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省内知名学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闫春来 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温志国 省教科文卫工会主席
成 员:王廷山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郑岳云 省教科文卫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文卫工会。
联系人:
魏晓军(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311-66005057
张书涛(省教科文卫工会)联系电话:0311-67569062
附件:
1、河北省“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
2012年5月3日
附件1
河北省“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石家庄市27 承德市11 张家口市17 秦皇岛市13
唐山市 28 廊坊市11 保定市 33 沧州市 17
衡水市 14 邢台市17 邯郸市 26 省直工会 4
工会关系隶属省教科文卫工会的高校22
(共计2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