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会概况 | 法律规章 | 民主管理 | 三育人 | 文体工作 | 女工工作 | 职工之家 | 服务园地 | 下载中心 | 协会之窗
通知公告
河北地质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审... 07-14
关于举办河北地质大学青年教师教学... 06-07
关于举办“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女... 03-01
关于做好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 01-03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法律规章>>学校规章>>正文
河北地质大学在职教职工去世慰问金发放实施办法
2021-10-26 11:12  

第一条 为了对因患病或突发意外情况去世在职教职工的家属表达学校关怀,提供帮助,校工会委员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 慰问金发放对象

  1.因患病去世在职教职工的家属;

  2.因遭受突发意外去世在职教职工的家属。

第三条 慰问金发放标准

慰问金为一次性发放,标准为1000元。

第四条 慰问金发放程序

  1.所在分工会主席填写审批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提交校工会;

  2.校工会主席审批;

  3.经办人(所在单位职工或去世职工的家属)取款签字。

第五条 本规定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在职教职工去世慰问金申请表

 

校工会

                                  20211026

 

 

河北地质大学在职教职工去世慰问金申请表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分工会意

分工会主席签字(加盖分党委或行政公章):

校工会

校工会主席签字:

经办人领取

经办人签字:

备注

注:“经办人”可以为所在单位职工或去世职工的家属。

 

附件【河北地质大学在职教职工去世慰问金发放实施办法.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联系电话:0311-87208025   E-mail:hbddgh@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河北大道601号    邮编:05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