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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良家风家庭”评选的通知
2023-05-05 09:16  

各分工会、直属小组: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纪委、中宣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引导优良家风家训家规建设传承,展示家风家训家规精神力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律己守廉的重要部署,倡导广大教职工及党员干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以家庭建设促进学校的教育发展和稳定,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力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在全校教职工家庭中开展“优良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1. 活动主题

    传承优良家风家训,构建和谐育人环境

  2. 时间

    2023年5月至6月

  3. 对象

    全校教职工家庭

    四、评选条件

    (一)“敬老爱亲之家”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家庭成员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3.家庭成员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父母子女温馨和谐;

    4.家庭成员关爱社会老人,孝老爱亲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5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帮助、患难与共。

    (二)“勤俭节约之家”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家庭成员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3.家庭成员尊崇勤俭节约精神,科学治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4.家庭成员环保意识强,能够践行节约节能理念和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5.不盲目攀比和炫耀,不铺张浪费,按实际要求办事,不追求奢侈生活方式。

    (三)“诚信友善之家”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家庭成员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3.家庭成员诚实守信,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家庭成员与人交往能做到诚心相待,不欺骗他人。待人以善意,别人以善意相报,待人以真诚,别人以真情回馈;

    5.家庭和睦,关系融洽;邻里和谐,互帮互助,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四)“向善好学之家”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家庭成员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3.家庭成员以积极主动的心态学习知识,对学习的极度热情,重视不断提高个人修养,以德才兼备为目标;

    4.重视家庭教育和家庭成员道德品质、学习习惯的培养,对子女教育做到身体力行、言传身教;

    5.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努力钻研工作业务,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之家”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家庭成员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3.家风清白廉洁,不任由腐败滋生,追求清廉高洁之风;

    4.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以清正廉洁为荣,视腐败为耻,不贪图金钱、权力,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5.家庭成员能够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立足本职,热爱学习,爱岗敬业,积极奉献。

    存在以下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的;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4)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

    8)家庭成员有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行为的。

    五、评选程序

    (一)广泛征集(2023年5月8—2023年5月31日)

    各分工会要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可以是爱党爱国、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也可以是尊老爱幼、明事知礼、勤俭持家,或者是劝学励志、与人为善、诚实守信等家风主题的一个或多个方面。要求内容真实,思想健康,情感真挚,感悟深刻,引人向善,便于传讲,题目自拟。

    (二)组织评选(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0日)

    1.分工会推荐。以分工会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在所在分工会范围内进行推选。各分工会按评选条件每类家庭至少且只能推荐一户“优良家风家庭”候选人(直属小组除外)。

    2.评审公示。成立评审工作组,对各分工会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每一类家庭中评选出一户家庭为本年度该类别“优良家风家庭”,评审结果经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三)奖励表彰(2023年6月10日后)

    六、报送要求

    各分工会组织填写推荐表、撰写事迹材料,于5月31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报至工会办公室,将推荐表、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家庭(个人)照片的电子版发到邮箱hbddgh@163.com(注明:XX分工会推荐材料)。

    联系人:樊惊波 联系电话: 87208025

                                          河北地质大学工会

                                          2023年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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