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提案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共谋学校发展大计的重要载体,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为调动和鼓励教职工代表提出高质量提案和提案承办单位认真落实提案,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学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开展“优秀提案”、“提案落实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一、优秀提案评选条件
1.提案应实事求是,言之有据,真实可信,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有助于推动学校各方面的改革发展。
2.提案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是同类提案中的最佳建议,对学校今后建设与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3.提案适应学校目前经济状况和物质条件,符合“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要求,所提问题明确,建议具体,可操作性强,。
4.提案落实过程中,提案人积极配合、参与,得到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委员会的肯定。
二、提案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尊重提案人对学校工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重视提案承办工作,不推诿、不拖延,能够在短期内解决的问题解决及时。
2.落实提案措施得力,注重质量,讲求实效,落实率高。
3.提案落实过程中,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4.提案答复认真负责,答复意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提案人及教职工对提案落实满意率高。
5.通过承办提案,促进本单位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评选比例
1.优秀提案评选按30%左右控制,一届二次教代会立案提案21件,评选“优秀提案”6件。
2.提案落实先进单位评选按30%左右控制,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承办、协办单位共9个,评选“提案落实先进单位”3个。
四、评选、表彰办法
1.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提出初评意见,然后吸纳部分提案人和教代会代表一起进行评比。
2.颁发经河北地质大学工会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优秀提案”和“提案落实先进单位”证书、奖品,评选结果在教代会提案报告中报告,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校工会
2017年12月18日